泸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监理
招标公告(第一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017-510502-01-03-167682】JXQB-0625号、《关于同意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的批复》(泸国资产权〔2020〕31 号)”完成项目投资备案和批准建设,并经泸州市人民政府以“请示报告﹝2020﹞562号”批准以EPC限额清单固定总价模式实施该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市发改行审〔2020〕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南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2401㎡,约304亩(5个地块合计),总建筑面积181376.91㎡,将建设包装车间约86867.51㎡,包材物流中心15369.10㎡,动力中心3120.00㎡,综合办公楼及调度中心20489㎡,成品物流中心一13030.5㎡,成品物流中心二14758.5㎡,成品物流中心三13877.5㎡,成品物流中心四13410.5㎡,配套设施用房145.6㎡,八个门卫室合计308.7㎡,以及建设配套构筑物、挡土墙、道路、场地硬化、电力线、管网及绿化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机电安装等工程。同时业主单位另行购置并安装成套包装生产线设备、成套智能立体仓储设备等机械设备。
2.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含任何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期)。
2.4招标范围:完成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涉及的满足本项目功能和使用需要的所有工程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2401㎡,约304亩(5个地块合计),总建筑面积约181376.91㎡,将建设包装车间约86867.51㎡,包材物流中心15369.10㎡,动力中心3120.00㎡,综合办公楼及调度中心20489㎡,成品物流中心一13030.5㎡,成品物流中心二14758.5㎡,成品物流中心三13877.5㎡,成品物流中心四13410.5㎡,配套设施用房145.6㎡,八个门卫室合计308.7㎡,以及建设配套构筑物、挡土墙、道路、场地硬化、电力线、管网及绿化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机电安装等工程。通过完成本项目建设,达到形成一个智慧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包装、仓储一体项目,利用先进白酒包装生产线、物联网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白酒灌装、包装、仓储、运输过程的自动化运作和高效率优化管理,大幅提高泸州老窖物流服务水平,降低成本,减少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消耗的功能要求,且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生产标准所必须的全部生产及辅助建筑(构筑)物、设备、设施及生产控制系统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项目所有的设计、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性能测试、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还包括质量保证(保修)期内对上述工作中表现出的任何缺陷进行修复和维护;初步验收合格至最终移交之前的所有检验、检测、检查;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全面验收、最终验收及后评价并完整归整项目档案资料;无条件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跟踪审计;并在稳定性运行期满至缺陷责任期满期间,承包人无偿进行项目技术指导、运行监控和维修,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的全部EPC总承包工作)和同时业主单位另行购置并安装成套包装生产线设备、成套智能立体仓储设备等机械设备的安装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其他要求:近5年(2015年12月29日以来)已完成至少1个单项合同工程费用不少于5亿元的工业建筑项目(含工业建筑EPC项目)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如划分标段且设置资质要求不一致时,应分标段表述且应该明确最多能中几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1-19 09:30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办理的CA数字证书免费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xxx.LZZF)。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3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4.4本招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需使用《泸州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lzsggzy.com(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操作手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确认上传,并拍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投标文件递交回执》,以表明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成功,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开标当日,投标人选择抵达开标现场的,需将该数码照片带至开标现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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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5104000962316542
|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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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一段289号2栋5楼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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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646000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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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殷先生、唐女士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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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830-2277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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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830-2277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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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9
注:(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
(3)3.1中“其他要求”是指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等要求。
(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四)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
招标人不得故意利用节假日,尤其是类似于“黄金周”的长假发售文件,特别是发售期最后一天应当回避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