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陕西省石川河生态补水工程富阎城区段先期实施项目,依据陕水规计发〔2020﹞161号文批准建设,陕水建发〔2020﹞117号文批准实施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陕西省水利建设工程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咸阳市三原县、渭南市富平县、西安市阎良区境内。 2.2标项划分:工程划分为2个标项。 2.3招标范围: Ⅰ标项主要内容为:完成石川河生态补水工程富阎城区段先期实施项目建设; Ⅱ标项主要内容为:石川河生态补水工程富阎城区段先期实施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Ⅰ标项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Ⅱ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有类似施工监理经验。 ①注: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②凡参与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12日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于2021年01月08日至01月12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时,持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西安市南二环华融国际商务大厦1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整,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8日上午9:00时,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本网站www.sntba.com》、《陕西省水利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陕西省水利建设工程中心 联系人:汪 璐 电 话:18182667116 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华融国际商务大厦14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17765005025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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