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安市工网挂[2020]0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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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19011008 | 墩头镇长垎村28组 | 1259 | 工业 工业用地 | 1≤容积率 | 40%≤建筑密度 | 绿化率≤13% | 50 | 6 | 31 | 1(万元) | 2019014005 | 墩头镇墩头村10组 | 2527 | 工业 工业用地 | 1≤容积率 | 40%≤建筑密度 | 绿化率≤13% | 50 | 12 | 62 | 1(万元) | 2019014006 | 墩头镇仇湖村30组 | 735 | 工业 工业用地 | 1≤容积率 | 40%≤建筑密度 | 绿化率≤14% | 50 | 4 | 20 | 1(万元) | |
1、宗地编号:2019011008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2、宗地编号:2019014005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3、宗地编号:2019014006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海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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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者含其另外成立的企业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17日,到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海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01月18日起至2021年01月25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5日16时。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2019011008
报名时间:2021年01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1月25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1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1月25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1月18日9时 至2021年01月27日16时。
2、宗地编号:2019014005
报名时间:2021年01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1月25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1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1月25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1月18日9时 至2021年01月27日16时。
3、宗地编号:2019014006
报名时间:2021年01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1月25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1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1月25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1月18日9时 至2021年01月27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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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土地受让人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该区镇整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要求,并通过环评。
2.竞买保证金的缴纳银行由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账户由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3.本次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交付义务由所在区镇履行,于中买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1个月内划交。因土地交付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所在区镇和竞得人承担,与出让人无关。
4、土地受让人必须在土地划交后6个月内动工,竣工时间为土地划交后2年内。
5、竞得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须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如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6.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7.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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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部
联 系 人:徐海青、袁霞
联系电话:0513-81819597;0513-88917374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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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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