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龙门县龙潭镇生活垃圾收运项目招标公告
(龙门县龙潭镇生活垃圾收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2020053号
项目名称:龙门县龙潭镇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2年
最高限价:¥2200000.00元/2年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龙门县龙潭镇生活垃圾收运项目,具体采购设备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投投标人应对项目内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里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3.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01月0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缺一不可,须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三个月已依法缴纳相关人员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www.ccgp.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门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州市龙门县
联系方式:茹先生/0752-7722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
联系方式:周小姐/0752-2263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752-2263813
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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