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2-26,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三美”示范村创建项目南片区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办公,中标商:简阳市新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012020003162,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012020003162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三美”示范村创建项目(南片区)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02包:简阳市新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03包:成都市天府新区晨辉心萌芽社会服务中心 |
供应商地址 | 02包:成都市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事处人民路102号1层、104号1层,03包:天府新区正兴镇大安路435号云顶雅居小区 |
中标(成交)金额 | 02包:300000元;03包:296286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02包服务类:名称:成都市简阳市平泉街道太阳村、青龙镇联合村“三美”市级示范村建设服务。服务范围:成都市简阳市平泉街道太阳村、青龙镇联合村。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一)相关要求、(二)方案设计要求、(三)制作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服务标准:做到设计符合平泉街道太阳村(青龙镇联合村)整体规范风格的表达方式,通俗易懂地传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天府文化主题和内涵,实现与村场景合理一体化,增强生动性、观赏性、趣味性。验收:严格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03包服务类:名称: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尖山村、永兴街道丹土村“三美”市级示范村建设服务。服务范围: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尖山村、永兴街道丹土村。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一)相关要求、(二)方案设计要求、(三)制作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服务标准:做到设计符合煎茶街道尖山村(永兴街道丹土村)整体规范风格的表达方式,通俗易懂地传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天府文化主题和内涵,实现与村场景合理一体化,增强生动性、观赏性、趣味性。验收:严格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喻梅、先幼果、尤在友、苏祺、谢勇(02包采购人代表)、刘彬(03包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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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2包:0.315万元,03包:0.3111万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01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包废标。2、备案号:(2020)3406号;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
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4、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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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8-6188851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8-1510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娟、易力;联系电话:028-86266520、86266522、86246522、83199376-612、60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罗娟、易力 |
电话: | 028-86266520、86266522、86246522、83199376-612、609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