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01201(招标文件编号:20201201)
二、项目名称:乐至县南塔街道东街2号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825号2栋5楼509、510、511、512、513号
中标(成交)金额:8.4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乐至县南塔街道东街2号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 该项目拟在该项目拟对东街2号统建29栋房屋进行改造,建筑面积约为2.357万平方米。主要涉及小区内旱厕、排水系统改造,管网改造,路灯、破旧阳台维修。 | 1、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验收等一系列标准。 2、根据采购人授权对本工程所有施工项的质量、进度、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实施监督管理,做好施工现场信息(资料)和现场协调管理,履行现场监督管理职责。 3、成交供应商除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组建项目监理部外,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现场监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须配备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现场监理工作。 4、成交供应商应确保监理人员能够根据工程进展及时到位,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应趋于固定化,不得擅自变更调换监理人员。 5、成交供应商应结合采购人要求以及合同的约定等,建立健全各类工作流程、现场管理制度以及内部管理机制,加大日常巡视监督力度,对于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危险行为,应积极主动地予以制止,切实做好现场监理工作。 6、监理人员执业质量的管理。工程监理应当按照国家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范和标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抽检等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 7、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应对监理人员执业质量进行抽查,检查监理人员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尽职尽责。对工作不认真负责,随意签字甚至乱签字等行为除按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180 号)《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处罚规定执行。 | 自项目开工起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资料归档完毕,并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提供质保期内的服务。 |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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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敏、熊玉华、肖素琼(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的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27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
联系方式:田先生,028-23325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1栋704
联系方式:程先生,028-86736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 028-86736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