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闽侯县第二医院委托发布,2020-12-25,截止日期:30。,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2020年肠镜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属区域:福建-福州-闽侯县,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代理: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闽侯县第二医院,招标编号:[350121]FJXW[DY]2020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2020年闽侯县第二医院肠镜货物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21]FJXW[DY]2020001
2、项目名称:2020年闽侯县第二医院肠镜货物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1 | | 450000 | 900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2020年闽侯县第二医院肠镜采购项目 | 江西省秀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山晏乡昌李长路262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 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 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 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 《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0-12-21 17:2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0-12-24 17:3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0-12-25 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0-12-25 14:30,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闽侯县第二医院
联系人姓名:林先生
地址:闽侯县祥谦镇桥头东侧0号
联系方法:0591-62085015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谢鸿志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法:0591-87807383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