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二、(八)付款方式更正为:合同签订生效后十日内,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产品发货前,经采购方预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产品交付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安装调试后一个月内完成验收,出具验收结果)。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自行办理电子履约保函(中标金额的10%)并提供至采购人,电子履约保函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有效(具体操作详见苏财购(2023)150号)。
2、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1付款方式作同步调整,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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