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索引号:00825411-X/2025-00093
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5年04月02日16:01
名称: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向社会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先期调研工作的公告
文号:无
主题词:无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向社会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先期调研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摸清我市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底数,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先期调研工作的函》,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征集相关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以市辖区、县域为基本单元,以历史上的都城、府城、州城、县城所在老城区为重点,以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卫所、驿城、寨堡、租界等为补充,全面摸清我市各类保护对象的预备资源底数。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城的城垣轮廓,历史轴线,街巷肌理,重要空间节点,古树、古桥、古井等历史遗存,或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等。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发展历程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园、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老租界、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等,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园,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及周边区域等,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至2000年建成的,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业区、老厂区、老校园、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片区等。
二、需提交的资料
填写附件《市县调查登记表》,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804059975@qq.com。
三、征集时间
2025年4月3日至4月15日。
联系方式:0898-25519263 联系人:符先生
附件:《市县调查登记表》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