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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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9锡通高速华庄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S19锡通高速华庄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9锡通高速华庄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S19锡通高速华庄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经行审投许[2020]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经开区S19锡通高速出入口范围,干城路与南湖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工程规模:主要对华庄互通整体环境进行提升改造设计,主要分为市政部分以及景观部分。景观部分为互通内整体绿化及节点改造设计。整体绿化根据不同路段进行针对性设计。总体改造面积约15万平方米。
工期:3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配合、交竣工验收以及其他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综合类甲级】或者{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并且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①景观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证明其专业)。②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的缴费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主体单位由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两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由主体单位递交。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0日9:00时至2021年01月25日16: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9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2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22楼2203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许工
联系人:
邵工
电话:
电话:
0510-82109023
传真:
传真:
0510-8210902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811401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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