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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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灌江书苑保障房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9212011190001
标段编号:3209212011190001-BJ-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灌江书苑保障房工程 已经响水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并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响水灌江书苑保障房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响水灌江书苑保障房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2.工程地点:响水县境内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管理、招标代理(除响水灌江书苑保障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监理、设计咨询、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4.工程规模:响水灌江书苑保障房总投资额119908.65万元,包含城南地块和红旗路地块,其中城南地块投资额为96910.95万元,土地费26000万元,项目建设费70910.95万元;红旗路地块投资额为22997.7万元,土地费10954.68万元,项目建设费12043.02万元。(具体建设情况如下:第一地块:城南地块,项目位于响水镇东临金海路,南至爱萍路,西至开山路,北至桑田路;总用地面积70385O,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6000O,地下建筑面积48507O,共建设11栋高层住宅楼及公建、物业、社区用房、供电、排水等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绿地面积26042O,容积率不大于1.8,绿地率不低于37%,机动车停车位1260辆,防空地下室8726O。第二地块:红旗路地块,项目位于响水镇双园路和红旗路交叉口;总用地面积16233O(住宅部分建筑面积11398O,农贸市场部分4835O),总建筑面积28827O(住宅部分建筑面积17097O,菜场7060O,停车楼4400O,设备用房270O),容积率不大于1.78,新建3栋住宅用房(分别为1幢18层、2幢6层)以及公建、物业、社区用房、供电、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农贸市场新建蔬菜销售区、商业区、配套公建、物业、社区用房、以及供电、排水等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为完成全部建设工程所需提供的全部项目管理服务。
5.服务范围:项目管理、招标代理(除响水灌江书苑保障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监理、设计咨询、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如下:
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业主完成项目行政审批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考察、协助业主聘请或召集专家评审会等决策工作、编制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及其分解计划、专业分包招标计划、质量监督、协助委托方组织安全生产管理联合检查、对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进度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收尾管理等;
招标代理(除响水灌江书苑保障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具体由招标人指定。
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服务范围执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设计咨询:①配合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比选,对设计文件委托专家团队进行复核并对图纸进行优化建议;②配合设计单位对勘察、测绘、物探等前期服务单位的服务内容和标准进行把控;③配合建设单位对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方案的衔接把关;④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意见的落实。
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施工阶段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的审核,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其他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自签订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政府审计结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和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全过程咨询负责人要求:
(1)本全过程咨询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之一。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管(监、建)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全过程咨询负责人。
3、项目组其他成员资质和要求:
(一)项目监理机构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注册专业为准,下同)。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其它要求
(1)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师(住建部)五项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中的任一项,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项目管理负责人。
(3)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
(三)造价咨询机构人员及其它要求:
(1)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住建部)注册造价师(专业为土建)。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造价咨询负责人。
(3)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造价咨询负责人。
注:①中标后中标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②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配备监理项目组、项目管理组、造价咨询组三套班子,且人员不得重复。
③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的相关证书供资格审查。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到位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处理。
④具体监理组、项目管理组和造价咨询组人员数量根据实际工程量及施工进度配备,需满足工程需要(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和造价咨询组的主要管理人员无须备案)。
⑤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监理招标执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有关条款通知。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如果有)、全过程咨询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0年6月-2020年11月或2020年7月-2020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如果有)、全过程咨询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费凭证原件或提供印有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参保缴纳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须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5、投标人类似业绩:
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4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咨询服务内容必须包括项目管理、设计(或设计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中的两项】,如业绩工程为联合体的,本工程只认可牵头人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辅助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独立法人单位;并为造价咨询资质、监理资质单位之间的联合,且联合体各方须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监理业务中的至少一项,且确保各承担的业务不重复;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4日10:00 时。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付款。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银行汇款方式补足;也可以用银行保函形式,保函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基本开户行出具。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3、工程付款: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无预付款,合同价款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委托人约定的付款计划如下:
①项目获得施工许可证: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②项目达到正负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累计付款至合同总价的20%);
③项目主体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累计付款至合同总价的50%);
④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付合同总价款的30%(累计付款至合同总价的80%);
⑤结算审计完成,委托人根据结算审计额*全过程咨询服务总费率计算合同最终价款,向受托人支付至合同最终价款的97%(另外3%作为尾款);
⑥尾款:剩余3%尾款在项目缺项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
注:
①本项目合同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费用汇入企业基本账户。
②双方约定开票方式,付款前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
③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sggzy.cn/)。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疫情防控要求:
1、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现对本项目进场交易程序作相关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件3),该表在开标现场交至公证处接收登记编号,无需另行登记,交完信息登记表及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现场。凡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文件时,不能出示身份证的或投标人信息登记表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登记),苏康码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开标厅。
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1.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至财务科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原路退还,无需投标人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2、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经济开发区珠江路 33 号 地址:盐城市北大科技园3A楼
联系人:唐发奎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611521611电话:15061658958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5629512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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