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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长三角区域枢纽综合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振发路及盈发路片区)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三角区域枢纽综合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长三角区域枢纽综合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0]1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空港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空港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振发路及盈发路片区)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振发路(墙宅路-孙安路)提升改造工程位于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内,是连接墙宅路和孙安路的一条城市支路,路线全长1405.564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薛典路-孙安路现状行车道改造为机动车道,两侧增加2.5m侧分带、3.5m非机动车道,振发桥在两侧拼宽3.5m非机动车道及2.5m人行道,新建雨水管道DN500-DN225,污水管道DN400,电力管5×2BWFRP、5×1BWFRP、4×1BWFRP、2×1BWFRP,新建和改造电力井,改建铺装地坪10170.33m2及绿化种植5096.8m2等。盈发路(华友中路-通祥路)、(通祥路-薛典路)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内,路线全长分别为746.4m和407.892m,为城市次干道,本次改造维持原机动车道宽度不变,局部改造雨水管道DN500-DN225,污水管道DN300,电力管5×3CPVC、5×2CPVC、5×1CPVC、3×2CPVC,新建和改造电力井,改建铺装地坪3660.19m2及绿化种植14422m2等。
2.1.3合同估算价:73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01日,竣工日期:2021年06月28日
2.2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振发路(墙宅路-孙安路)提升改造工程的大型土石方、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桥梁工程、景观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盈发路(华友中路-薛典路)改扩建工程的大型土石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管工程、景观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共19个单位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指项目负责人近3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造价≥44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上必须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7.0诚信库信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
自2019/01/13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01/13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10/13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三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3日16:00至2021年01月18日16:00;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6日9:30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空港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35号
地址:
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大厦5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彬
联系人:
史永德、蒋工
电话:
0510-85305870
电话:
0510-85886808
传真:
传真:
0510-8588680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wxztzb@163.com
2021年01月13日
评标办法.pdf资格预审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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