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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本级农权荆州区佘家台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2021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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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本级农权荆州区佘家台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2021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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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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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QNQ-2022G-012(421003102N22050003)
二、项目名称:荆州区佘家台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2021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
三、工程内容、工期:
工程内容:完成荆州区佘家台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2021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工 期: 60日历天
四、最高限价:1190400.30元
五、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人: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能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 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八大员岗位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安全员(仅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 证))、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八大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3.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需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5.提供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平台网上截图(含企业及人员资料)。
6.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在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2年7月14日9时00分
磋商地点:荆州市荆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荆州市学苑路69号)
九、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荆州市荆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荆州市学苑路69号),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荆州区佘家台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郑万清 电 话:15826566766
招标代理公司:湖北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海媚 电 话:1520714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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