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建设需求,我院就机械原理实验室更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机械原理实验室更新设备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二、付款方式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三、投标截止时间
各投标单位须在2020年1月14日上午11:00前把有关资料邮寄至我院法规及招投标处(图书馆806A);邮寄投标文件的需在截标时间前邮寄到我院法规及招投标处(图书馆806A),邮寄仅限于邮政特快专递EMS。
五、评标办法
一次性报价,综合评审。
六、联系人及方式
学院法规及招投标处:赵老师;联系电话:18507562237。
七、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和实际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并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
3.投标代表
投标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方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代表不是投标方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投标方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投标文件所投标的必须与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项目相符;
(3)经济标书与技术标书必须分别单独包装并密封。
(4)技术标书中需包含组织方案和流程。
(5)业绩标书中需包含本公司同类业绩,并附上相关业绩证明。
(6)标书请独立包装并加盖公章,并务必在标书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7)投标时经济标书三份,技术标书三份,业绩标三份,各标书请分别独立包装并密封好。
5.填写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下列要求:所报投标价必须符合招标方要求产品;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在涂改处进行签章。
6.各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技术要求不清楚的,请咨询工业自动化学院周老师,联系电话:13631268381。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机械原理实验室更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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