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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东新城屿港路(滨园路-金科路)及桥梁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公告信息2021-01-0703:25:25阅读: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1GC040003
宁东新城屿港路(滨园路-金科路)及桥梁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东新城屿港路(滨园路-金科路)及桥梁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0)5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内,西起滨园路,北至金科路。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次干道,道路全长为1650m,道路标准横断面宽24m。
项目总投资:12378.71万元。
服务期限:总周期90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30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20天,施工图设计40天。
招标范围: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道路、桥梁、排水、管网、给水、路灯及公交候车亭等)、交通设施、施工阶段指导与服务工作等。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岩土工程勘察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④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③岩土工程勘察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③资质或③、④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拟派主设计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须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3.4其他:
3.4.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4.2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hztb.gov.cn/)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分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创业路30号
联系人:杨君亚
联系电话:0574-59957348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外环东路8号西子国际写字楼2#1208
邮编:315600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74-59971766(1361588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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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设计定稿2021年1月07日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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