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2020年吸毒人员社工服务项目(包组三重招)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2020年吸毒人员社工服务项目(包组三重招)
1. 标的名称:包组三:东西片区禁毒社工督导培训服务;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0GZ10ZC13C
(2)标的内容概况:包组三:东西片区禁毒社工督导培训服务;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850000元。
(3)简要服务要求:本项目为基本公共服务,其中包组三为越秀区采购禁毒社工督导培训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4.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①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响应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③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④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⑤具备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时间:2021年01月13日至2021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时间:2021年01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填写或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获取采购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020-87651688-401/411 ,邮箱 baoming87651688@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3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