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丰家园E区安置房项目10KV居配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02100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叙丰家园E区安置房项目10KV居配工程,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叙丰家园E区安置房项目10KV居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缇香路南侧、广南路西侧、徐康路北侧、新昌路东侧
2.1.2 合同估算价:985.000000万元
2.1.3 工期: 120天
2.1.4 质量标准: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及苏电运检【2016】501号等相关政策补充要求
2.2 招标范围: 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叙丰家园E区安置房项目10KV居配工程施工,不包括变电所内部照明动力箱进线电源及所内照明动力等土建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并且[承试(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合同价≥750万居配工程,类似工程的有效期自2018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15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发包人应为供电公司或房产开发公司,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业绩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除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以外另须配备信息通信安规负责人1名(信息通信安规负责人须提供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及安全监察部对本项目的盖章证明),信息通信安规负责人证明材料格式须按本招标文件格式制作。其他人员自拟。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25日16时00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wxcq.com.cn:8028/TPBidder)网上报名,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02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睿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1386178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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