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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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GJXX2020-1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项目工程已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2020]65号文批准建设,永发改[2020]382号文核准招标。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永顺县猛洞河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顺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永顺县灵溪镇新城社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由两个地块组成,地块一用地面积19362.354平方米(约29.04亩),厂区拟建5栋标准化厂房及1栋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为37967.46平方米;地块二用地面积18314.47平方米(约27.47亩),厂区拟建5栋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24704.44平方米。两块地总用地面积43687.404平方米(约65.53亩),建筑总面积62671.9平方米。(其中地块二5#厂房为装配式建筑,建筑面积为8892.12平方米,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故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为53779.78平方)。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5977.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640.29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费用13583.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7.68万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总承包工期为540日历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要求:51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采购: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部分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2.6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和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
第二部分: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随工程进度安排。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2.8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人员要求:(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1项要求。
3.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资格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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