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2025年沈抚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SD-2025-0310-016项目名称:2025年沈抚通勤车服务采购(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20000.00最高限价:320000.00采购需求:2025年沈抚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3月至今财务报表。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委会检索结果为准。4.近3年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和环保等事故,且最近12个月未发生安全工亡事故,须提供安全环保承诺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方式:现场领取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五、开启时间:2025年4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格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单(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地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联系方式:024-5686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联系方式:024-57496808邮箱地址:liaoningshengda@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哲电 话:024-5749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