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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来惠城镇梅北社区配套区间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惠来惠城镇梅北社区配套区间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5-06
详细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Z-250307C01

项目名称:惠城镇梅北社区配套区间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65,605.87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惠城镇梅北社区配套区间路建设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565,605.87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惠城镇梅北社区配套区间路建设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65,605.87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同时附带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副本复印件,《项目投标授权书》参照公告附件格式填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对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然人除外)。新成立公司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须提供《拟投入专业设备情况表》和《拟投入人员能力情况表》,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填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城镇梅北社区配套区间路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城镇梅北社区配套区间路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来县惠城镇东郊社区龙湖花园首层17号铺面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来县惠城镇东郊社区龙湖花园首层17号铺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揭市财采〔2023〕2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附件《揭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填写单位名称,且在1至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然后后加盖公章,原件随现场参加开标时一并提交(若为远程开标的,请将原件以邮寄形式寄至招标代理公司);

5.根据揭阳市财政局《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建立“承诺+信用管理”准入制度的通知》(揭市财采〔2024〕11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附件《资格承诺函》,本承诺函应在投标文件内体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来县惠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来县惠城镇群北路1号

联系方式:0663-6632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来县分公司

地址:惠来县惠城镇东郊社区龙湖花园首层17号铺面

联系方式:0663-6689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跃树

电话:0663-6689901

广东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来县分公司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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