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新浦嘉园安置房A1、A2地块(施工)
二、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新浦嘉园安置房A1、A2地块(施工)
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基坑支护与土石方、挡墙工程、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上部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工程、空调暖通工程、三网合一、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景观工程、室外综合管网、柴油发电机组、抗震支架工程、电梯工程、海绵城市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三、公示时间
2021-01-13 至 2021-02-05
四、投标条件及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2020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A 级别。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含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6号国贸中心北塔25F
邮编: 361015
电子邮箱: zhurj@itgdev.com.cn
电话: 0592-5830965
传真: /
联系人: 朱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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