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SZGZG2022-XC-C-012
项目名称:高阳路(春秋路至春申路)给水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壹万捌仟陆佰伍拾玖元贰角柒分(¥:718659.27)
二、采购需求:
1、项目地点:相城区黄埭镇,南起春秋路,北至春申路
2、资金财政100%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概述、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科学合理。劳动力配备合理,工作任务明确,人员组织到位。机械设备投入符合项目要求,有详尽的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关键节点设置清晰准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问题沟通和解决机制简单有效,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给出应对措施验收条件明晰可行。
5、施工要求:
1)成交单位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
2)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施工工期:3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最新规范和使用单位要求。
6)报价要求: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
7)质保期限: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8)固定综合单价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具体按照国家和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的具体结算方式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执行固定综合单价报价的基本规定:
A、参加磋商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执行,最终价格以审计为准。
B、本工程在磋商文件中已明确的各项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否则报价无效。
供应商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收取,不可竞争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
10)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6、本工程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7、本项目的施工图纸清单详见附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6月22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