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协议定点供应商: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6号)、《恩施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1年版)》要求,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州交易<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州直机关年度协议定点供应商的入围工作,现通过续签年度框架协议(以下简称续约)方式,确定部分品目纳入2021年协议定点范围,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日31日。
一、续约品目
服务类: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
二、续约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续约时间、方式
(一)续约开始及截止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2021年12月31日止。
(二)续约方式:面向恩施州政府集中采购2019-2020年定点服务第五包(机动车保险服务)和恩施州政府集中采购2019-2020年定点服务第九包(机动车定点加油服务)入围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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