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司法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彰武县司法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LNHY.CG.005
项目名称:彰武县司法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万元/年
最高限价:87万元/年
采购需求:招聘岗位为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对局机关矫正办、乡镇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起辅助服务作用。招聘人数为30人,其中局机关矫正办5人,彰武镇司法所2人,其他23个乡镇司法所各1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2日至2020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新市彰武县建华路31-4门
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采购文件领取可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采用非现场方式领取文件的须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的要求,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彰武县司法局
地址:彰武县彰武镇人民大街60号
联系方式:0418-6904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彰武县建华路31-4门
联系方式:0418-7716870
邮箱地址:lnhyzc007@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阜新八一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377179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18-771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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