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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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服务区公司自营服务区污水系统聘请第三方单位开展维修养护采购项目第1标段施工采购第1次更正公告
各潜在响应人: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2条款的规定,采购人发出该补遗。该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文件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响应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的修改
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内容“投标人具有一个正在运营(以合同签订的期限为准,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合同仍处于服务期内)且污水处理量达到 1100m³/d 及以上的市政或服务区污水处理厂(站)运营业绩。”修改为:“响应人具有一个正在运营且污水处理量达到 1100m³/d 及以上的市政污水处理厂(站)运营业绩或具有正在运营污水处理量累计达到 1100m³/d 及以上的服务区污水处理站运营业绩。”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各潜在供应商如对以上补遗内容有异议,请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1条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至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变更为 2041408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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