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5年基建工程第二批服务采购项目(车辆租赁框架)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5年基建工程第二批服务采购项目(车辆租赁框架)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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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5-04-0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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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5年基建工程第二批服务采购项目(车辆租赁框架)
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委托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5年基建工程第二批服务采购项目(车辆租赁框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5年基建工程第二批服务采购项目(车辆租赁框架);
2、招标编号:XCGS-2025-FW-020;
3、资金已落实;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框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
6、服务地点:锡林郭勒盟;
7、分配原则:第一名分配比例为50%,第二名分配比例为50%。如其中一家服务商出现不具备服务能力的情况,由另外一家服务商提供全部服务,以保证履约的连续性及实际用车需求。
8、预估金额:105.84万元
9、投标报价:单价报价(投标人的分项投标报价(含税)超出所投标段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无效报价)
10、结算方式:实际按使用车辆天数结算(服务时间≥ 15 天按照一个月计算,服务时间< 15 天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服务项目
单位
数量
租赁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租赁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入围
备注
1
2025年工程管理车辆租赁框架服务
工程管理车辆租赁服务
项
1
12600(元/台次)
12600(元/台次)
2家
每车使用一个月为一台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项目如期进行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4、在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投标人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人名单;
9、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投标;
10、投标人未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中)标资格、永久取消投(中)标资格名单;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车辆具有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显示为供应商本企业所有)且年检合格。或供应商提供租赁车辆为企业正在承租车辆,承租期限必须高于本项目框架服务期限。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须载明投标人具有该租赁车辆的全部使用权。)
2、供应商应为提供车辆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供应商承担,险种包含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和乘客),每座不低于30万元,及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所有座位均应投保。供应商须购买交强险及第三方保险且投保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供应商负责及时办理保险赔偿手续(供应商须附有效的保险单扫描件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报名。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发布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9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投标人登录→“报名管理”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在报名管理界面查看最新采购项目→投标人报名提交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9913-966 。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点击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注:1、之前使用实体CA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CA证书到期后在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2、目前处于CA、扫码交替阶段,投标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避免使用CA加密,而使用扫码解密。反之同理。(2)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登录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响应,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即可)(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3)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5)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承诺(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注:1.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充分考虑上传时间,供应商不能及时上传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说明:1、报名资料如无法查真,需由投标人提供有效查询路径。
2、在报名阶段,对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资格要求进行严格的真实性核查;经核实存在资格证明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招标人将参照公司《物资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3、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pdf格式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
4、为保证投标人顺利报名成功,请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上传报名资料,如因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距报名截止时间不足一小时,且资料审核未通过后未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投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4月02日~2025年04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解密时间:2025年04月23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七、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在“网上开标”界面,点击“进开标厅”按钮,在该界面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解决(电话:400-9913-966,周一至周日,8点30至20点30时),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八、招标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入围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固定金额收取(具体收取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场所服务费:
3.1收费标准
3.1.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投标人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3.1.2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3.1.3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
3.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3.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3.4其他
1)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2)汇款时请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4、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使用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每标段每家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400元/标段/次。
中标单位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投标人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街道宝办伊利勒特社区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479-8125563
监 督 人:白工
联系电话:0479-812556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联 系 人:姚瑶、张千禧、张晓丹、成荔、高琳、王建光
联系电话:0471-3957877
邮 箱:krnmg20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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