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枣庄市市中区2021年畜牧业保险服务采购
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1、预算控制价为:0万元。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银保监会枣庄监管分局《关于印发<枣庄市畜牧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农字{20193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辖区内畜牧业保险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养殖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的所有农户、家庭牧场、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选择承保机构。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我区所有养殖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的所有农户、家庭牧场、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等保险承保机构采购。
(2)实施范围:全区行政区域。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实际承保情况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
(4)服务标准、期限:3个自然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5)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当地相关规定。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自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沟通。
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8)保险机构基本条件:
1、供应商须为:《关于<山东省畜牧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牧计财发【2019】11号文)中的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农业保险资质的保险公司,同时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2、参与畜牧业保险财政补贴险种经营的保险机构应具有相应的保险资质、专业的畜牧业险服务队伍、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承保县(市、区)必须建有相应的服务机构、服务网络,具有较好偿付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并在我市无重大违规事项;各畜牧业保险经办分支机构要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畜牧业保险服务网点,将畜牧业保险机构延伸到乡镇和村,发挥网络、人才、管理、服务等方面优势,为本项目提供方便快捷和优质高效的承保理赔服务。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同上。
(10)保险责任: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的保险责任为在保险期限内,因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保险个体直接死亡。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主要疾病和疫病、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意外事故(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政府扑杀等。
保险费由农户自行承担20%,中央财政承担40%,省级财政承担25%,市级财政承担10%,区级财政承担5%(保险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后,投保人资金由相关部门统一收取并支付保险公司,财政补贴资金到位且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付清保费)
三、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审;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4)节能环保产品优惠办法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明细表中填报并注明,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加分。
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方可加分。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
年1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
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枣庄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吴主任电话:13606322275
地址:兴安街26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和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东电话:15006707904
地址:市中区龙头西路龙西公馆8楼8008室联系方式:0632-3323323
附件:
枣庄市市中区2021年畜牧业保险服务采购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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