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铁塔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补点项目的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补点项目的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1-04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补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楼或通过线上方式(详细流程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CFCG-GDGZ-20200229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补点项目
预算金额(元):1805216.2
最高限价(元):1805216.2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





2. 标的数量:一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其他产品采购本国产品。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其他:监管部门为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提供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开户行信息)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4) 已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1日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楼或通过线上方式(详细流程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楼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2.本项目在以下媒体发布:
2.1法定媒体:(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2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cf.net.cn)上公布。
3.标书获取方式:
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授权则需提供)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及电子招标文件各1份,纸质招标文件于现场领取,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86744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
联系方式:020-37726707-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37726707-312









附件:






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山东莱阳市农业局高产创建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示范中心平台建设合同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江西 沪昆线(含皖赣、醴茶、张塘、张建、分文等线)传输、数据网改造工程ⅰ类变更设计物资设备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清产核资审计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湖北省黄石市中心医院黄金山院区一期工程消防项目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北京市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网络安全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湖北省红安县湿地监测科普中心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通知HAJ2016042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新疆石河子市旧城改造异地安置房项目二期第一标段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甘肃省西北民族大学学报编辑部计算机软件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临沂蓝天热力天元国际供热支线土建工程中标通知[变更]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省选定化工企业“三评级一评价”中介服务单位(包一)终止公告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图书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铁塔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