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编号:浙华元21-01-30)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诸暨市越盛砂石料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境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越盛砂石料经营有限公司砂料代加工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代理委托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由采购人负责原材料的运输,中标单位负责砂料代加工,设备及场地(场地不少于30亩)均由中标人提供,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价限价 | 注:暂估数量约为60万吨,最终以代加工实际数量为准。 |
1 | 砂料代加工 | 25元/吨 |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砂石料生产或加工的相应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为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20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385/)中下载招标文件附件。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按下述要求提供相关证照资料(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越盛砂石料经营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诸暨支行;账号:19530101040034055;款项用途: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1年2月3日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2月3日10:0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东二路125号鸿迪大厦8楼(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郦工
联系电话:0575-88599502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9957507410
诸暨市越盛砂石料经营有限公司 ?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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