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江南宋城”项目范围内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项目编号:ZHTH2020-GZ-G003)的答疑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TH2020-GZ-G003-品目一
ZHTH2020-GZ-G003-品目二
ZHTH2020-GZ-G003-品目三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南宋城”项目范围内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答疑事项1
问:招标文件第20页,软件著作权的评审依据: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系统软件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无效者不得分。疑问:该该评审依据描述是需要同时具有发票和软件著作权还是其中一项即可得分。关于此项,我司认为只需提供软件著作权即可。原因: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我司自主研发的软件所颁发的证书(证书相关信息可在中国版权官网查询),所以具有该证书的相关软件的使用权和产权也归我司所有,我司可直接使用,顾不存在提供软件销售和开具发票事宜。那么没有发票并不能说明我公司不具备该软件的使用权和研发实力的问题。综上所述,请代理公司回复:具备软件著作权是否可以得分。
答:如点云数据处理系统、点云地形地籍成图软件、航测一体化平台系统等相关软件为投标人开发,则投标人只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但软件著作权证书上必须能体现著作人为投标人。
(二)答疑事项2
问:招标文件第3页和第4页,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需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若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提交合格的最终成果文件之日且通过验收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付款方式:按工作进度分期支付,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即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20%(中标人需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疑问一,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需交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用以证明我具备履行合同的实力,那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20%合同总价后,我司需提供等额20%合同总价的银行保函,这银行保函起什么作用?如果是证明我司具备履行合同实力的作用,那10%的履约保证金已经证明我司的实力了。疑问二,如果必须还开具等额20%合同总价的银行保函,该保函的保期具体是多少天,是在签订合同3天后吗?
答:(1)因本项目预付款比例较高,要求投标人提供等额履约保函是为预付款提供担保而非履约担保;(2)该保函的有效期须至采购人支付第二笔款项后,在采购人支付第二笔款项前,中标人有义务及时更换已到期的银行保函,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中标人剩余任意款项。
(三)答疑事项3
问:关于评分办法中,“商务标”中的评分内容不合理: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有历史建筑测绘相关项目案例(古建筑测绘、激光雷达扫描项目或者无人机航测项目等)的1个得2.5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网上中标公示查询网址、截图,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业绩部分已经要求提供合同以及中标通知书,且携带原件备查,足以证明投标人的商务实力,网上中标公示查询网址及截图只有复印件可提供,可不作为投标人商务评分的依据,因此建议删除“网上中标公示查询网址、截图”该项。
答: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网上中标公示查询网址、截图是为了保证业绩的真实性,不予调整。
(四)答疑事项4
问:关于评分办法中,“三、项目实施技术保障”中的第5点,在本项目内业数据处理中,投标人提供具备点云数据处理系统、点云地形地籍成图软件、航测一体化平台系统等相关软件,软件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6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提供上述系统软件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投标人所提供材料,不得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对虚假响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条中要求同时提供软件购买发票和软件著作权证书,本司认为此条存在矛盾,若为本司自己开发的软件,更能证明本司在数据处理部分更有实力,但只能提供软件软件著作权证书,无法提供软件购买发票。因此建议改为“投标文件提供上述系统软件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投标人所提供材料,不得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对虚假响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见答疑事项1回复。
(五)答疑事项5
问: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第5.3条付款方法:按工作进度分期支付,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即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20%(中标人需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外业测绘工作完成且经甲方可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历史建筑真三维电子数据完成且经甲方认可后支付最终结算价的30%,全部历史建筑建档工作完成且经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最终结算价的20%。本司认为该条不合理,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需按中标金额10%缴纳履约保证金,而本条中关于第一笔进度款支付要求中标人需提供合同额20%的银行保函,相当于中标人提供了3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比例过高,建议删除“中标人需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内容。
答:因本项目预付款比例较高,要求投标人提供等额履约保函是为预付款提供担保而非履约担保,该保函在采购人支付第二笔款项后即可解除,不存在履约保证金比例过高的问题,付款方式不予调整。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土地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达芬奇国际中心九江银行大厦7楼
联系方式:15216111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华润大厦C座1005
联系方式:0797-8260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乐洋
电话:18370844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