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新城三期(顺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公告
一、招标条件
和平新城三期(顺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本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平新城三期(顺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项目,监理招标范围:建设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不包含人防建筑)。
2.2标段划分:不划分。
2.3建设地点:兰陵县中兴路与顺和路交汇西北角。
2.4资金自筹资金。
2.5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直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为止。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在监项目有三个及以上工程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资格预审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12月29日08时30分至2021年1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方式: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领取下载。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8000元。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保险机构应当在临沂市设有服务机构,且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及《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建建管字(2018)11号的相关规定。
投标保证金使用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均可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与保函须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只有纸质保函于开标前到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受理办公室(213室)办理登记,联系电话:1890549799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8日下午14 :30时,地点为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第238号文《关于加快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互认应用的工作方案》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山东省健康电子通行码》,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间隔1米以上,现场递交的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参加开标的所有人员按文件要求需做好自我隔离与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护目镜)。
招 标 人:兰陵县公共住房经营有限公司联 系 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539-5123618
代理机构:临沂开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153975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