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园厂房内设备拆除工程即将开展,根据工程实施进度,需确定工程施工单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中德园厂房内设备拆除工程
二、招标项目内容:设备拆除、搬移、封存、固液废处理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同控制价:120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总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五、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6000万元,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资信证明。
4、实施过类似项目(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拆除业务合同)。
5、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签订合同单位与出具发票单位一致。
6、投标人必须遵守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内的所有国家法律和规章条例。
7、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须知:
1、投标人被邀请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应由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书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1月23日上午9点30分-12点30分为统一现场勘查时间段,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3、 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关于现场及周围环境的资料和数据,仅供投标人做标时参考。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4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并盖章,未按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七、投标申请书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 26日15:30分
开标时间:2021年1月 26日15:30分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许工 18861357786
九、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