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河北侧休闲活力区项目施工总承包
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在研究了新开河北侧休闲活力区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人于2020年11月 24 日16时前提交了投标提问书,现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
一、对各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1、资信评分标准第3款“质量奖项”:质量奖项是否包括协会或学会单独颁发的相关奖项?同类项目是否仅指公园、园林景观项目?
答:省级及以上质量奖项明确为“鲁班奖、詹天佑杯、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类似钱江杯”,不包括(以上已明确的质量奖项除外)其它协会或学会单独颁发的相关奖项。同类项目指市政类项目(不含水利、交通等工程),不仅指公园、园林景观项目。
县(区)、市级奖项明确为“县(区)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
2.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质量荣誉和项目负责人省级(含直辖市)质量奖项如为省优质工程是否能得分?
答:参照本答疑纪要投标人提问1回复相关内容执行,本纪要明确的“省级以上质量奖项”范围以外别的奖项均不得分。
二、对招标文件及标底补充说明如下:
1、本标段所有工程防火、幕墙、消防电器、照明设施、塑胶跑道检测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2、泥浆处置数量根据设计院提供的参考建议按设计成孔体积3倍确定(不包括空钻部分,该比例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请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3、招标文件P124页21.11原所有内容调整为“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管线井位的保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现有地铁线等的保护、施工过程中施工临时道路的搭建拆除、施工协调配合、施工进出场借道、周边绿化的保护、道路(建筑)垃圾清理及工程告示牌费用不再另行考虑。各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施工现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涉及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破坏,应无条件恢复其原样并承担相关损失、赔偿。本标段所有工程交通疏导费用、古树保护措施费用、红线内便道涉及的树木迁移暂不计入标底,如有实际发生按实结算”。
4、招标文件P124页21.13中“本工程中的配套设施(电力、通讯、广电、供水等)甲方另行招标或专业部门施工的项目,在施工时,中标单位应给予无条件的协助、配合(包含负责墙体楼板穿管处的防火、防水等的封堵)、服务,不再收取任何配套服务费(含水电费等)”,调整为“供电、供水、通讯、广电不计总包服务费,但相关配合工作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按实结算。如上述单位技术资料需盖必要的总承包服务单位公章的,不得收取费用,请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5、取消招标文件P124页21.14此条款所有内容。
6、本工程标底编制说明中“与笛扬路站出入口后浇带为界面,后浇带及后浇带以北属于笛扬路站原杭绍城际铁路工程相关施工单位工作范围(包括结构、装饰、人防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南为本次编标范围,其中图纸涉及的后浇带及以北处基坑围护及土方开挖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调整为:“E区地下室与笛扬路站交界处涉及的工作内容暂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7、本工程涉及幕墙、塑胶跑道、高尔夫球场等专业分包的,需经招标人认可同意后,方可进行专业分包。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function ResizeToScreen(id, pX, p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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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答疑澄清公告.pdf